課程出外參訪通報單

發佈日期 : 2024-11-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05

為保障本中心修課學生之安全品質,擬請各授課教師如課程需安排外出教學,請於活動3日前,填寫下列通報表單,

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v31cJ7jZTeQ9TBE3A

並請依照參考本校「學生校外活動安全輔導辦法」,就以下事項進行規劃與管理:

(一)場地及器材管理:參訪地點皆為固定房屋設施,並有疏散避難動線。

(二)交通運輸 :

         1. 校外活動租用車輛,依教育部頒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2. 要求遊覽車公司必須派遣三年內無肇事紀錄之合格司機擔任遊覽車駕駛。

(三)緊急醫療:

         1. 參訪地點皆設有急救箱。

         2. 若有緊急醫療需求,依照該縣市救護車急救責任醫院,或送該地大型醫院。

(四) 防疫安全及健康促進

         1. 提醒參加人員在課程活動中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勤洗手。

         2. 提醒參加人員盡量穿著正式服裝,務必隨身攜學生證、身分證及健保卡。

         3. 提醒參加人員自備個人藥品、雨具、防曬用品及飲用水。

         4. 提醒參加人員安全第一,請勿嬉鬧、單獨行動。請準時集合,團體行動,中途不脫隊。

         5. 提醒參加人員若有特殊疾病、行動不便者,請自行謹慎評估。

         6. 提醒參加人員舉手之勞做環保,請做好垃圾減量、分類,不亂丟垃圾。

         7. 提醒參加人員為確保個人權益,未依規定報名及保險者勿臨時加入此次活動。

*敬請各位老師審慎挑選遊覽車公司 可至監理服務網—業者資訊 查詢相關業者資訊

https://www.mvdis.gov.tw/m3-emv/com/index#gsc.tab=0

*逕行下載車輛安全檢核項目表,請遊覽車公司交由開車司機簽名後交由行程負責人備查。

 * 如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敬請依照本校校安中心通報流程(如附件),並撥打校安中心24hr電話:(02)24629976